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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希远归来


大祭司蓝舍儿在护法清翼、虚翼的陪同下,来到了位于邑都王城东南方位的乌衣城。

        沿途骑行,大约七日的路程,道听了形形色色的言论。

        诸如——

        梅冼君魔变是真,鬼车鸟便是天圣宫灭仙门,收回天下灵力的证据。

        天圣宫里的大祭司是假为多,如果她真能祈来雨,灾祸多年又何必等到今时今日。

        是青扬君灭了鬼车,是他提议继续祈雨礼,整个祈雨礼他也一直都在,他能灭了让七宗束手无策的鬼车,想必也定能祈来雨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大祭司生下的孩子并没有死,遗失在外,如今长大了,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青扬君便是失落在外的真正的大祭司。正主回来了,他来自魔境,是正是邪还很难说,天圣宫能在他的带领下走上正轨吗?

        看在他灭鬼车又祈来雨的份上,姑且相信他是一个好人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若青扬君是大祭司,那太后当年带回来的孩子又是谁?

        谁晓得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有什么阴谋算计。天圣宫这些年明显势弱,若是太后带回来的是真的,哪能有这许多年的好日子?

        有道是,多少的风云际会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,多少的阴谋诡谲变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漫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回想当日情景,那从天而降的人虽说蒙了面纱,但仍绰约可见秀色英姿。虽然从不希望有人在祈雨礼上比自己风光,但他不出现鬼车将横行肆虐,梅冼君也将一发不可收拾,祈雨救荒恐怕更无从谈起,他也算是为天圣宫,为七宗解了围。

        青扬君与梅子爹交了手,可之后两人便如故识般心意相通,讳莫如深。这其中定有原委,也许正如人们议论的那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蓝舍儿一早便听闻过别人对自己身份的质疑,她曾问过梅子爹,相不相信别人所说。梅子爹一脸和蔼地劝慰她,无论她是真是假,梅子爹只有一个女儿。就像天下只有一个大祭司一样,天下也只有一个蓝舍儿。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,做好你自己,便没有人可以取代你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是明白这句话的,做好自己,无可取代。

        乌衣城是玄宗宗门的所在地,是个十分俊美灵秀,物华丰裕之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历代以来城中百姓人人只着素色衣衫,不沾一点儿色彩,久而久之人们称自己的衣衫为乌衣,这座城也唤为乌衣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是因此就觉得城中苦闷忧郁,没有颜色,那可就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乌衣城中可不是一片乌漆嘛黑,相反这里拥有千色万彩。因地域气候原因,这里花植繁茂,一年四季都有百花盛开,色彩明媚,香氛扑面,滋养人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中百姓各各敬畏感恩这里的百花千资、万千色彩,所以才只穿乌衣,以示对百花的无上崇敬、尊重与感激之情。他们也深信不疑,各种花植都有灵性,与人互通,人们家家爱花、养花、护花,世代恭敬如初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在传统节日百花节这一天,人们才会穿上各种花花彩彩、艳丽夺目的服饰,以感谢恩赐给人间色彩的百花,与花同乐,共庆美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百花节这天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的环节,那就是张选百君榜。

        来自各地的年轻后生们通过仙法、武功、文赋、异能等展露自己,以期在青年才俊中排得一席之地,前一百位榜上有名的后生可入七宗门下。这也为那些想要崭露头角、出人头地、建功树业的年轻人提供了便捷的门径。

        百花节时也成了求亲定亲的好时节,家有女儿的人家可借此物色佳婿良人,寻得美好姻缘。

        遥想二十六年前,四圣就是在百花节技压群雄,夺得前四甲而一举成名,享誉天下,他们的风采在老一辈人的心中至今历历在目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那四圣一段姻缘也没有成就,一段佳话也没有流传,让人唏嘘不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因“日落”后连年灾祸不断,百花节已停办许久。

        乌衣城东有座连翼山,玄宗宗门便盘桓在山间。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也依着乌衣城的习俗,更换了一身月白色暗青花的裙褂,外罩浅灰白色的斗篷,在宁夫人及玄宗弟子的接引下进了山门。

        青山翠谷间,雾气蒸腾,云霞曼妙,路经三三两两的楼阁,空中不时飞掠过一排仙鹤,接引雾气云霞,划出流淌的律动,光影渺袅。玄宗连翼山还真是名不虚传的仙山宝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山势并不险峻,不多时,一行人便来到了玄宗宗堂门外,“地厚堂”几个字赫然端刻在厅堂门楣的匾额之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七宗宗堂全部以“地”字来命名,取“天统地”之义,以示七宗是在天圣宫的统领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地”字之后再各取一字,分别是药宗地宽堂,剑宗地忠堂,玄宗地厚堂,毒宗地勇堂,术宗地仁堂,异宗地智堂,气宗地义堂,这些字也应和了天圣宫的法旨和七宗的宗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厚”字喻指天地最大,包容万物,君子增厚美德,容载万物。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不禁感慨道:“地厚堂,确是一个好名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宁夫人莞尔一笑:“大祭司屈尊前来,我玄宗才能蓬荜生辉。宫主有事只管传达,我等必定恭勤,怎敢劳烦宫主亲临。宫主,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眼波浮动,步入厅堂,宁夫人紧跟其后,遣退了旁人,众人便齐齐地在厅堂外侯着。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落了座,示意宁夫人坐在身旁,如此近距离才便于敞开心扉,一吐心中烦郁:“此番前来不为别事,想必宁夫人也能猜中一二。虽说祈雨成功了,天圣宫还是未能如愿摆脱困厄。七宗历来与天圣宫同为一体,同心同德,可如今却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外有东梁虎视眈眈,内有王宫诸多迫害,天圣宫与七宗更要团结一致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经鬼车灭门和祈雨礼后,七宗死伤惨重,天圣宫决定重启百花节,甄选国中青年才俊,淑人君子填补七宗,尤其是术宗和气宗需要重整仙门,收纳新番弟子。此举可重振七宗,亦可重振天圣宫之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正逢百花节的节气,雨水滋润,百花盛开,气象大新,民间也许久未有如此盛世,若是能重新开办必是好事一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宁夫人施礼,庄重地接了法旨:“请宫主放心,冷家一定竭尽全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此事还要劳烦宁夫人多多费心,从旁协理。这百花节司礼之职依着以往惯例还是交由玄宗宗主——如今就由冷少宗主担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云展在外游历未回,我这就差人将他寻回,尽快开办百花节,绝不耽搁时日。”宁夫人犹豫了一下,沉声问道,“只是,宫主,梅冼君的伤势如何了,他可否前来乌衣城?上次匆匆一别,甚是挂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眉头微微蹙起:“若是七宗之人,人人都像你这般通明事理那就好了。梅子爹当初在东梁所受旧伤至今也无法修复,已受邪祟侵扰多年,他担心他的出现,还会引起不必要的争端,所以如今能在身边帮我的,也就只有宁夫人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宫主抬举了,本应老身分内之责,百花节期间就委屈宫主暂住府内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淡淡一笑:“委屈算不上,这里可是个宝地。宁夫人的那群仙鹤我甚是喜欢,可否带我去瞧瞧?”

        宁夫人施礼引路:“承蒙宫主抬爱,想宫主舟车劳顿数日有余,玄宗已备下宴席,为宫主洗尘,请宫主移步花厅,可一边赏鹤一边畅饮,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劳宁夫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蓝舍儿缓步出了地厚堂,一派端庄贤贵之姿,护法一左一右迎了上来护持在旁,更显威仪。素色的衣衫,反衬得面若桃红,若不是平地出现个青扬君,她若一直稳坐天圣宫,也许没有人会有疑议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在心底已经老泪纵横,外表也要坚如磐石、坚不可摧,这是多年来的习惯,习惯成自然,也已体味不到其中的酸甜苦辣咸。

        傅营主采买了些物件匆匆赶了回来,将其中一只银晃晃的金属面具递给国君。

        国君接过那枚面具,向一直伫立在山头的仙侍走来:“仙侍大人,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仙侍没有转身,侧着脸缓缓接过了面具,并未直接带上,他看着手中的闪闪光亮,似要把它看穿般定住不动了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二十六年前的百花节过后,冷宗主因在推玄树理上的卓绝天赋与出类拔萃,位列百君排行榜的第五名,仅次于四圣。冰因大祭司亲自敕封冷冉为自己的亲传弟子,当时的他意气风发、风光无限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日风轻日华,垂柳拂面,冰因大祭司的语音让人如沐晨风:“你二人是七宗中年轻的俊杰,亦是我精心选出的徒弟,在这之后会由我亲授秘法。望你们承人世之宗法,秉君子之行,厚德同尘,绝迹和光。你们就尊为同尘、和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恭恭敬敬齐声道:“师父在上,请受徒儿一拜。”那是人生的高光时分,一生一次足矣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此他尊为“同尘”,与他一起受封尊为“和光”的弟子是位一直名不见经传的书生,那书生天赋异禀,精通奇门异术,又博古通今,文采斐然,假以时日也可修得圆满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为什么命运如此捉弄,大祭司、四圣、天圣宫,他们竟都是外族异类,他们到底来自一个怎样的世界,他们又到底为什么会来到这里?无数次幻想过,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,一切都倒退到二十六年前,那该有多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那位眇理子大人的存在已然证实这一切都是真的,眇理子之能与大祭司相比有过之无不及,也定是与天圣宫一样的来历。

        冷冉曾用玄宗秘术推玄树理排推出人间灵力终将消亡,天地绝断,人世孤行,这一切与他们这些异族异类一定有莫大的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人间的希望,他要竭尽一切保全人间灵力,自己以往的那些牺牲算不得什么,哪怕有再多的牺牲也算不得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尘仙侍的手颤动了一下,眼睛望下山谷中静卧的朦胧小镇,恍惚中像极了当年在连翼山上望向美丽的故乡乌衣城。

        云展,我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,我离家时,他才是个小不点儿,如今个头比我都高了。不亏是我们冷家的孩子,一身白衣,俊郎飘逸,浩蓝的天空中漫云飞展,果是人如其名。

        仙侍抬头望天,那晴空白云朵朵,它们知不知人间发生过什么,又会发生什么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如今屡次失败,似蚍蜉撼树,但生命中总是充满变数,一切皆有可能。

        国君在仙侍的身后默默地注视着,并没有上前打扰,也不许任何人多嘴多舌。

        仙侍带好那崭新的面具,回转过身,眼中恢复了往日的光彩:“国君,我们出发吧,跟着在径泽碰到的那几个年轻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五人自西关城而出,一路向东,遇到一汪青碧可人的湖水。落儿去往湖边打水,云展紧跟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茗落,有件事我不知当讲不当讲……”瞧云展吞吞吐吐地万般为难状,让人顿生怜惜。

        云展不放心地环顾四周,压低了声音:“那位仙侍,有可能是我的……父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落儿自是惊得哑口无言,一时无言以对,思量片刻道:“云展哥,伯父离家时,你还太小,而且这么多年也未曾见过,兴许只是相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不敢肯定那人就是父亲,关于父亲有诸多谜团,很多事我需要弄明白,我想先回一趟乌衣城与母亲商议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放心,云展哥,我们大家都会帮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这件事先不要让他们知道,我不想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明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茗落,谢谢你。”落儿看到云展眉眼弯弯,温柔如水,不觉相视一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片叶子恰巧落在了茗落的发间,云展伸出手轻轻拂去。这一幕恰巧被正在拾生火木柴的天恕看到,子苏紧跟其后的脚突然被停步的天恕踩到,“啊”地一声,前额贴后脑。

        天恕咬牙切齿,手里那根柴“啪”的一声折成了两半儿:“你,你怎么晕头转向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子苏扶额叹息,小声嘟囔着:“到底谁转向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相谈甚欢的二人,也一时气不打一处来:“这个冷云展天天粘着茗落小姐,甩都甩不掉。公子,看我不打得他晕头转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好拾你的柴。”天恕恢复了平静。

        拾柴?好,离开了君兰城的青扬君怕是早已经忘了什么是高冷,什么是说一不二,什么是独霸天下莫敢不从。

        子苏难得地惆怅起来:“公子,你还记得君兰城的日子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,想家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让公子一提,还真是有些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带着落儿去君兰城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好主意!反正茗落小姐都知道你是谁了,她不会嫌弃你的。那君兰城的三千佳丽,都让她们靠边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子苏,三天不打上房揭瓦。”天恕拿着手里的木枝追着打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他们抱着木柴返回时,听到了要去往乌衣城的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?要去乌衣城?”子苏的疑问刚说出口,天恕便抢先道:“好啊,好啊。这乌衣城可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,云展兄可要带我们到附鹤居看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唉,公子啊公子,你也有今天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头青牛载着一人,穿山越岭,飘飘荡荡,走向了阔别已久的人间,那熟悉的人间烟火的气息,不用迫不及待地找寻,已悄无声息地包裹而至,熟悉又陌生,欣喜又慌张,往昔的时光倒流在目。

        牛上的人儿想起了与神兽离别之时的信手一摆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老伙计,好好看家,我争取早点儿回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想起了临走之前与神兽略带不舍却又故作矜持地对话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将我的一魄给你,无论你远在何处都能与我保持联系,而且有我这一魄在身,任谁也伤不了你。”神兽面无表情,唇齿不动道,只有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,“记住,能做的事做,不能做的事不要勉强,不要逞强,不要像你来找我时那样不顾生死,活着比什么都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略带顽皮地回复道:“我可没那么悲观,要以命相搏。没有把握的事,我可不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想起了与神兽第一次相见——

        “老伙计,你是真的,你是活的,你知道吗,我太高兴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害怕我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害怕,不害怕是假的。可是我已经死过一次了,看到你就是重生,如果你让我再死一次,我也认了。”他已然笑得合不拢嘴,那笑声有些过分,算是一种宣泄,一种释然。

        神兽的嘴眼忽然有了一丝悸动,许是僵得太久,动起来无比得缓慢,伴着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:“终于学会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他倚在青牛宽阔的背上,就这样想着想着,头一歪呼呼地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似乎身体中有什么东西抽动了一下,他一个激灵扬起身,努力睁睁眼:“哦,老伙计,不好意思,我睡着了,走错了是吧,往这儿?……好,往这儿,前进。”他拍拍牛儿壮阔的肌肉,指了指前进的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青牛儿可真是特别的熊健,在它身上躺着稳稳当当,还暖暖的,畅意十足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走走停停,吃吃睡睡,不知道是第几次睡醒睁开眼,眼前的一幕直让他扶额长叹——乌衣城城门赫然端立于前方,牛儿直直地大摇大摆地往前走。

        万没想到,神兽指引他来到了乌衣城。

        它是故意的吗?它一定是故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行动方便,那只可爱的牛儿,虽然万般不舍,也只得寄养在乡间的农户家,并千叮咛万嘱咐,千万不要把它卖予别人,更别让人宰了吃肉,自己过不了多久就会回来接它。

        告别了自己的牛儿,他换了身黑色锦缎衣衫行走在乌衣城中。只因城主有个规定,外来入城者都必须更换了素色衣衫才准入城,这使得城门外列满了衣饰铺子,成了一道别样的风景。

        重新开办百花节的消息瞬间传遍了大街小巷、千家万户。不久,各地宗门也都收到了天圣宫的昭文。

        起先,人们对这件事还是抱有怀疑态度的,毕竟祈雨礼上劫后重生,大家都心有余悸。怎奈各宗门真得死伤惨重,迫切地需要招募天下英才,扩充自己的势力。与其畏首畏尾、苟延残喘的活着,不如拼一把、搏一次。

        雨水的充盈,让万物都活了过来,美好的事物触动人心,人的心也随之活了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渐渐的,人人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,乌衣城中来自各地的人日益多了起来,也让这座城欢腾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也已入夏,眼目所极一片郁郁葱葱,花草繁盛,这明媚如斯的日子阔别已久。

        许久未尝人间佳酿,肚子里的馋虫闹腾得很,于是很自觉地跨入一酒家客栈——延龄堂。黑衫公子拿出一颗光彩耀眼,晶莹剔透的宝石,只有指甲大小,往桌上一放,说道:“店家,十壶菊花精酿,不用找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小二没见过此物,一手拿着细细看来,一手骚骚后脑,抿了抿嘴道:“十壶?客官,您一次能喝这许多?酒虽好喝,但多了容易伤身,我给您二壶可好?只要您十个树铜就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给一直微闭着眼,斜躺在一旁摇椅上扇蒲扇的掌柜听到了,只见他登时站起来,一把夺过那颗珠子,好一顿端详,末了劈头盖脸地啐道:“你个不识货的,这是贵客到了,贵客说十壶就十壶。快去,再备些下酒菜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转过头,嘴快咧到耳上去了:“公子,多有怠慢,您多海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说好说,他也是好心。”黑衣公子漫不经心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这颗珠子可以在小店好吃好喝好住半余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半年?用不了那么久,我只住到百花节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来,既如此,我给您留天字一号的房,楼上东南角的鹤来雅间也都给您。公子,您是不知,我们这包厢里可一览乌衣水乡美景,近观小桥流水,远望连翼鹤翔,饮着菊花精酿,品着珍馐美食,真乃人生最大幸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别说这掌柜手舞足蹈地演说一番,倒真让人如入画境,难怪延龄堂的生意如此兴隆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衫公子看了看满座的客堂,不觉笑了两声:“好,就依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,您若以后再来,我们免费招待。……不如这样,听闻公子要菊花精酿,可是慕名而来?这可是我们店的招牌,我为公子开一坛陈酿如何?”掌柜得意地扬扬眉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衫公子淡淡一笑:“如此,那便再好不过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顺儿!……算了,我亲自去取,您稍等片刻,我去去就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店家跑得搜快,眨眼便消失在内堂。

        进城之时阳光甚好,不知何时阴云四起,天登时就暗了下来,紧接着就是哗哗的雨声,风雨交加一股脑儿地扑面而来。几声闷雷炸响,几道闪电划空,大雨滂沱起来,路面很快积水如流。

        风雨中,门外涌入一行人,三男两女,收了油纸伞,步进客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几人倒是让人眼前一亮。江山代有才人出,不知可是空有其表,想也是来参加百花节的青年才俊。这一路走来到处都是重启百花节的消息,乌衣城随处可见成堆成群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天恕他们刚一进门就看到店家抱着一大坛子尘封的酒,坛子上还有新鲜的泥土在剥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公子,您还未上楼?瞧我这冒失劲儿,光顾着给您拿这二十六年陈的菊花精酿了。”掌柜转头变了脸,没好气地回头喊道,“小顺儿,领贵客去鹤来雅间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二十六年?”天恕凑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掌柜一脸的荣光灿灿,还略带不舍地说道:“那是。张选四圣的百花节后,秋风一起便开始酿造的精品,当年的新酿也是香飘十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黑衣衫公子微微一怔,细细回想着:“对,确是香飘十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天恕闻讯早已凑了过来:“店家,这二十六年陈,也给我们来一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,客官,这可不是白菜,要一棵有一棵,这是只有贵客才有的。”店家瞅着他们上下打量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衫公子又丢了一颗宝石出来:“拿去吧,只管把酒上来,他们几人的食宿我包了。”转头对着几位朋友说道,“既然有缘便合一桌,大家一起开怀畅饮,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天恕碰到了一个比自己还豪气的主儿,罢了罢了,谁让他对自己的脾气:“既如此,却之不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在店家的接引下上了楼,进了雅间,欢喜落座,落儿礼貌地冲黑衫公子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这一眼却让人心中一惊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她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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