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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把你捧在手心里


  “我不想分离,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…”钟雪依靠着邵扬,不由自主的感慨。

  “时间会过的很快,等上了大学,咱们就可以天天见面。”

  “一起去食堂吃饭?”

  “对。”

  “你骑着脚踏车带我去图书馆?”

  “行。”

  “你会给我买花吗?红色的玫瑰?”

  “买。”

  “我特别期待有一天,你骑着脚踏车,我坐在前杠上,手里捧着一大束的玫瑰花,唱着《将爱情进行到底》。”钟雪开始憧憬,这一幕仿佛是她可以想象到的最浪漫的事。为了这一天的到来,付出一切都是值得。

  “丫头,一定会实现的。”邵扬用手臂搂着她。温柔的回应她,他很欣赏她,喜欢她的率真,可爱,甚至是有一点傻。“你实在是傻得可爱。”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扭她的脸,他总是那般轻柔,充满了宠爱。他从未说过一句嫌弃她,或是看轻她的话,比如她只是个小镇的姑娘,配不上大都市的校草,她始终有一些自卑,可是日子久了,她发现,这样的自卑很多余,因为他宠她如公主。

  生平第一次,她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无可取代,高高在上,美不胜收。被爱的错觉。

  拥抱总是那么短暂,紧握的手还没有来得及感受更多的彼此,他便要走,他必须要走,他一直旷课,他吃的是过去的老底子,可他从不说,他不要她担心,他从喜欢她的那一刻起,就一天比一天深情,一天比一天浓烈,他不要她不快乐,不要她惆怅,不要她为了他忧心忡忡。

  他要叫她笑,要她从外到内的,永远的无忧无虑,他要她做个小女孩,永不长大,他把她捧在手心,含在嘴里。“丫头,我不知道咋和你说,我总是太爱你,就是捧在手里怕碎,含在嘴里怕化。我对你珍爱的不行。”

  钟雪只笑“有那么浓烈?”

  “可能更深刻,以后你就会懂。”

  离别,离别,一次次的离别,总是在西瓜镇的车站,反复上演,不舍又不舍,却也是无可奈何。

  “这信是给你的,本想着寄,后来想想就干脆来吧,来看看你,拿好。”

  张邵扬走了,信留了下来,张邵扬的人走了,心留了下来。

  送走情郎,钟雪没有立即回家,而是找了个僻静角,坐下看信。

  “雪我的乖,你说你喜欢徐志摩,那我便也按你的心意来,今天从西瓜镇回来,路上我就开始难受,我觉得心脏受不了,我发现自己完了,已经到了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你的地步,回去的路上我哭了,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你,怕你笑我的痴。今天在西瓜镇,我吻了你,我头一次知道天堂是什么感觉,大概也就是吻你的感觉,最多至此,这是我的初吻,实在是太甜,我真的不再盼望有更高的枝头,我会坚定不移的爱你,爱你千遍,万遍也不够,顶好是一生一世,三生三世,生生世世。PS:收到你的来信,立刻买了一对龙凤玉佩,让我们以相思之物以寄相思…”

  信末署名:你的亲扬

  钟雪看完信有些想笑,他完全的按她的意思,做她喜欢的事,比如模仿志摩,他没有笑她傻,没有不理不睬,听之任之,他是立刻马上按她的心意做每一件事,只为博她一笑,他甘心献上双膝,做她的奴仆,愿意为爱她一生而效力。

  她得意了,她胜利了,愿得一人心,她得了。

  与此同时,她又有些失意,他说这是他的初吻,那么她呢?这也是她的初吻吗?究竟是不是?该如何和他说?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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