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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:三两银子


宋绾又用剩下的钱去换了一些柴米油盐,不管怎样,先把温饱解决了,才有精力去解决其他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和那个男人身上都带着伤,急需药来治病,宋绾找到医馆时,身上的钱已经不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整个桃花乡就这么一家医馆,所以村里人不管大病小病都会来找李大夫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这人抠门的紧,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,平日里穿的衣服都是十好几个补丁。

        治外伤的药,内服的补药,总共加起来就要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揣着兜里的几十个铜板,心有点虚:“李大夫,便宜些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大夫一听这,脸色就不好了,摇着扇子坐回到自己躺椅上,“小本生意,概不还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咬咬牙,说道:“李大夫,我今日实在拿不出三两银子,就当我借您的,日后我一定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大夫铁着脸不说话,扭头躺下去准备睡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天,我还您五两。”对付这种铁公鸡,只有利益放大化才能有商量的余地,宋绾想拿到药,只能这样做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对方眼皮子一撩,嘴角的小胡子轻轻抽动了两下,说:“三天你若拿不出呢!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道:“我就把我那半亩良田抵给你!”

        最终宋绾打下了个欠条,李大夫才放心的让宋绾拿着药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说他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还真是不差!

        宋绾大包小包的东西提回家,半路上一个捡柴回家的汉子冲着宋绾说道:“绾幺儿,刚才碰见你家小相公往后山去了,看他文文弱弱的,可别让狼给叼走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什么?!

        他伤得那么重,还能站起来?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来不及说谢谢人就赶紧往后山跑,顺路把买的东西送回了家。

        所幸的是男人身上有伤,走的不快,宋绾没追多远就看见他环抱着自己坐在树下,神情恍惚害怕,口中也在呐呐自语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放慢脚步走过去,等走近了便听清他嘴里呢喃的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没有杀人…我叫祁轩,我不叫祁轩……想不起来了,什么也没有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几句话牛头不对马嘴,但宋绾抓住了一个重点,祁轩。

        祁轩可能就是他的名字,就算不是,祁轩这二字也必定跟他的甚是有着莫大的关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京城犯了事,那他的过去都不可为他人知晓,宋绾更不想去深究,以免招惹祸端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似乎察觉到了有人靠近,立刻像受惊的困兽一般紧紧盯着宋绾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慢慢蹲下身子与他平时,温柔的眸子将他的敌意全部屏蔽在外,“我知道你是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一怔,向宋绾投出质疑的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温声道:“你叫宋宣,竹帛将何宣的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拿着一根小木棍,在雪地上写下宋宣两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宋宣……?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看着那两个字,眼神不再慌乱纠结,渐渐清澈的如一汪清潭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见有效果,点头道:“你前段时间和我上山采药,不慎滚下山崖,磕到了脑袋所以忘了之前的事情,造成了记忆混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真的吗……”他似乎信了宋绾的话,不太确定的问道:“那我还能想起来吗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能。”宋绾笑笑,“但我不确定你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,现在你要先养好伤才能治你的脑袋明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微微皱皱着眉,并不满意当下这个结果,毕竟人的记忆缺失了一大块是一件很难受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可不给他时间去纠结,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雪,一改温柔的态度犀利道:“别发呆了,跟我回家挣钱,不挣钱怎么治你的脑袋!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头也不回的往前走,也不回头去看看那人有没有跟上来,会不会跟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忐忐忑忑的走了一段距离后,宋绾听见身后追过来的脚步声,踩着雪咯吱咯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以前……是什么样的?”那人追上来,小步的跟在宋绾身边,声音带着小小的征求:“你能跟我讲讲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回头看他一眼,回答的很干脆: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往回家的路上,路上留下一串成双的脚印,弯弯曲曲的延伸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听懂了吗?”宋绾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已经有了新名字的宋宣懵懂的点点头,似懂非懂的样子让宋绾那一瞬间差点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长的本就好看,此时那双眸子褪去了尘世的一切繁杂,干净的透着光透着亮,那眼神真是太容易让人母爱泛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二两银子买回来个大宝贝啊!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把溢出来的母爱收回来,拍着人的肩膀说:“对外你要说是我什么人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宣说:“夫君,你的丈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欣慰点头,孺子可教:“实际上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宋宣对答如流:“是我的救命恩人,假装做你的丈夫帮你瞒天过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宋绾一噎:“什么瞒天过海!我给你的知识点有这个词吗?!这叫帮我渡过难关!”

        宋宣乖巧:“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好吧,那就叫渡过难关。

        二人回到家,每次一进家门,宋绾都要由衷的感叹一句,这破房子也能住人?

        本来‘宋绾’买的这个房子还不错,至少能遮风挡雨,后来‘宋绾’开始犯傻,等段少爷来娶她等的有些魔怔,渐渐的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自持,开始糟里糟蹋不注意形象,跟二傻子定了亲,那些吃肉不吐骨头的亲戚就找到了噱头来宋绾家里祸祸,就连窗纱都没能保住。

        房子破是破了点,但至少还在自己手里,不至于沦落街头宋绾都感觉万幸。

        宰了那只鸡炖成了汤吃了顿像模像样的午饭,宋绾摸着肚皮幸福指数直线上升,又觉得自己好可怜,想自己穿越前那富足的小日子,要什么有什么,到现在喝口鸡汤都觉的满足,这个阶梯式的落差让宋绾每次想起都像流出两行热泪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两人都有伤在身,急需要补身体恢复元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宋宣去屋里换衣服,衣服是宋绾换来的陈旧冬衣,样子是丑了点,总比冻死强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揣着袖子蹲在厨房的灶火旁取暖里发愁,身上也穿着一套奇丑无比的大花棉袄和红棉裤,脚蹬着一双半旧不信的老旧棉鞋,双眼无神的盯着某处发呆,乱糟糟的头发也不搭理,什么形象不形象的已经不重要了,眼下重要的是怎么保住那一亩三分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个朝代有一块地就相当于顾主了全家温饱,她的半亩地小是小了点,但因为三两银子赔出去可划不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灶火烘的人暖洋洋的,宋绾愁得焦头烂额,忽觉脚指头麻麻痒痒的,捂在棉鞋里又痒又热,难受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宋绾把鞋脱了,两只脚或多或少都有冻疮,严重的地方都成了小怆,看的宋绾一脸嫌弃。

        嫌弃就在那么一瞬间,宋绾脑中灵光一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有办法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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